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报告精选3篇

时间:2023-12-21 研究报告 点击: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报告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报告

  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区机关工委共有***个建制性党组织和x个非建制性党组织,组织关系在机关工委的党员有x名,占职工总数52%。

  近期,在青山区机关工委的***个单位***个党员中发放调查问卷,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现将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对策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党建意识淡薄,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据调查显示,24%的人认为部门党组织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党建工作没有促进业务工作。一些党组织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就是组织党员学习教育,日常工作也就是发展党员、收缴党费,不注重党建工作在全局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具体工作,对自身党建工作发展没有科学规划和主动创新,党组织活动“业务化”或“娱乐化”。

  2、党组织活动内容不够吸引,机关党建活力不强。据调查显示,有40%的人认为,党建工作内容贫乏,形式陈旧单一,缺乏吸引力。近年来,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和创先争优等实践教育活动,机关党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活动中往往是组织部唱“独角戏”,各机关基本上是在配合。在活动主题的确定和活动方案的设计上,千篇一律,没有将学教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工作“虚”大于“实”,制约了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提升。

  3、党员教育培训形式不够灵活,效果不明显。从机关党员的教育培训看,很多机关党组织只追求形式,不注重内容,普遍存在学习组织难到位,学习形式难创新,学习成效难体现,学习制度难落实的问题。比如,读报、读文件或观看一些电教片成为学习的主要方式,政治理论与业务培训没有很好地结合,形式枯躁单一。

  4、党务干部队伍素质不平衡,党建工作水平不高。大多数单位党务干部由业务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上“重业务,轻党建”,对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视野不够宽阔,思路不够清晰。一些单位党务干部变动频繁,刚熟悉了党建工作又调入其他工作岗位,换了新人又需从头做起,导致党建工作没有延续性。调查中有16%的人认为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不稳定,素质、结构参差不齐,影响机关党建工作的发展。

  5、党员队伍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宗旨观念不够牢固。机关党员干部平时忙于业务的工作,加之党组织集中开展党务活动的时间次数较少。久而久之,部分党员感到和普通群众没有多大区别,党员意识有所淡化。甚至有的部门基本上都是共产党员,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难以体现。一些年龄大的党员认为,年龄大了,提拔无望,对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抵制和反对歪风邪气。调查中有37%的人对机关党员队伍形象和党员作用的发挥为基本满意,有10%的人认为不太满意或不满意。另外,有27%的人认为对党内腐败现象不满和对身边党员有意见,导致入党积极性不高。有44%的人认为多数党员在自己不吃亏的情况下能够帮助别人,有6%的人认为多数党员一心只顾自己的利益。

  6、部分新发展党员质量不高,入口把关不严。一些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视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对发展对象的考察、培养、吸收看做是简单的“预备时候填填表,转正时候谈谈话,表决时候举举手”,而没有从思想上、行动上严格考察发展对象,是否真正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能否发展为党员。一些党员入党动机不纯,将党员身份视为晋职升迁的重要指标,调查中显示,有13%的人认为入党是为了享受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党组织负责人队伍建设,强化“三个”第一责任人意识

  一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为第一责任人。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发现并解决在班子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出现班子不团结、队伍人心涣散、工作作风漂浮的,要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二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向区委推荐干部初始提名方面为第一责任人。要探索建立初始提名责任人追究制度,并把责任追究具体化、清晰化,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初始提名责任人的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三是要明确党组织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方面为第一责任人。党组织书记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区委的一系列政策和要求,把党建与业务紧密结合,丰富党建工作的内容,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要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不适应做党务工作或工作平庸、能力一般的党务干部,要及时做出调整,对不抓党建工作的要按照失职,不称职处理。

  (二)加强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三个层面”科学培训机制

  一是在科级干部层面。参照副科级后备干部学习形式,采取小班制、高规格、高档次培训方式,主要围绕时政大局和理论热点,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为重点,扎实开展专题培训。二是在党务干部层面。面向专、兼职党务干部,由区委组织部每年针对具体党建业务工作举办培训班,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在普通党员干部层面。结合当前机关党员队伍素质状况和机关工作需求,按照“普及、强化、提升”的原则,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制定科学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多媒体、电脑网络等高科技手段,有针对性组织普通党员培训,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重点抓好新党员、预备党员培训。

  (三)有效激发党员内生动力,完善“三种党内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党内激励机制。建立责任奖惩激励机制,要扩大范围推行机关党员挂牌上岗、亮牌办公等活动,明确党员岗位、落实党员责任。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挂牌命名和表彰奖励,对后进的全区通报批评。二是健全完善党内关怀机制。重视党员干部的成长,对党员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党员干部要按照适人适岗的原则,大力培养推荐。同时,对一些政治素质好、议政能力强的党员群众,要积极推荐其担任各级党代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健全完善党内帮扶机制。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鳏寡孤独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分类建立统计台帐。对困难党员要关心关怀,确保广大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使党员切身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四)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确保“三个方面”步调一致

  一是在目标制定上,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要与各单位、各部门业务目标相统一制定,用目标的统一性提高机关党组织服务于机关中心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在工作实施上,机关党建工作内容要与各单位的发展相整合,使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渗透到中心任务的各个环节。三是在目标考评上,要建立一套与机关特点相符合、行之有效的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地制定办法,把工作、作风、服务效能等情况尽可能细化、量化,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检查验收,真正做到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

  (五)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做好“三个关口”审查工作

  一是严把党员入口关。坚持收紧党员入口,提高入党门槛,控制发展数量,提高新党员素质。把道德、作风的考察作为发展党员的前提条件,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员进入党内。二是严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关。要严格审查党员党组织档案资料,并在党组织关系接转上,对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增加温馨提示,如,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何时到期、下一步应到哪里、如何转接、预备党员何时转正等内容,使党员清楚具体环节。三是畅通党员出口关。对于那些不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不执行党的政策,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把自己混同与普通群众的党员,经过民主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过党组织反复教育仍不悔改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篇2】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报告

  “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科学化提出新的要求。用科学的标准和方法对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对于全面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如何构建科学的机关党建绩效考评体系,是新形势下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机关党建绩效考评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机关各级党组织围绕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考评机制科学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和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一些方面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1.考评价值取向缺乏导向性。考评的目的就是通过制度的规范性和稳定性来防止因领导人素质的高低和环境因素,决定或影响党建工作水平,促进机关党组织和党务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抓好党建。在实际工作中,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一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差,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即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重工作实绩,轻群众满意;重年终考核,轻党建考核;重考核评价,轻结果运用。抓党建工作流于表面形式,服务中心不够,“两张皮”的问题比较突出,机关党建处于低层次循环,从而削弱了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对各项工作的促进作用,弱化了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效果激励的导向作用。还有的缺乏工作标准与规范,特别缺少狠抓工作落实的考核办法,凭感情树优,以印象评先,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调动工作积极性。

  2.考评指标体系缺乏合理性。考评指标的设置是绩效考核中一个重要的、同时也是比较难以解决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缺乏科学的绩效指标的衡量尺度,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中对不同责任主体的具体考核界定比较困难,以致许多工作的好坏程度无法通过考核来度量,有些考核指标形同虚设。一方面,很多机关党组织没有从全局的角度去理解、设计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指标收集上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偏差。最常见的问题是指标的设置过于简单,评估指标没有量化,缺乏对评估结果进行适当的比例控制。指标设定过程忽略指标内在本质的探究,绩效指标的选择,单看指标表象,缺乏对其所反映的内在信息的分析和研究,不能真实地考评机关党建工作的业绩。另一方面,一些机关党组织追求指标体系的全面和完整,所采用的绩效指标通常是遵循党的“五大建设”体系(如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和制度建设)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内容以及落实上级党委对党建工作部署等等,整体涵盖了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可谓是做到了面面俱到。但事实上,过多的考核指标只会分散绩效考评重点,这种没有重点、没有创新特色的全面并不能提高考评工作实效。

  3.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是实施目标管理的关键环节和举措。从机关党组织建立和落实机关党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情况看,虽然建立了一批适用、可行的机关党建考核和评价制度,但是制度的内生性不优、外联性不强,整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运行中还表现出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被边缘化。部分机关党组织把“业务考评”等同于“党务考评”,用“作风评议”来取代“党建考评”,机关党建考评工作在整个体系中有“被边缘化”的倾向。二是考评方式简单化。当前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主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民主测评等程序化的方法,但考评结果事关成绩和荣誉,存在的主观因素较多,往往容易导致汇报材料很难看出真正实绩,民主测评很难得出真实答案,群众座谈很难摸到真实情况,查看资料很难了解实情,而最后的考评结论就难以准确、公正。三是考评碎片化。机关党建工作考评是一项系统化的工作。从调研的情况看,不少单位机关党建绩效考评没有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评体系,总体上依旧自成一体。机关党建还未形成规范制度化的评价体系,缺乏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落实、过程监管、评估方法、结果运用等相关有效机制,使考评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

  4.考评结果运用缺乏激励性。目前,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尚不完善,考核结果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作保障,考评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职务晋升等关联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的激励作用,由此导致为考评而考评,考评与结果运用形成“两张皮”:一是综合运用党建工作考评结果的意识比较淡薄。对考核结果的分析、使用与个人绩效的改进相脱节,特别是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相脱节,使党建绩效考评无法发挥其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二是激励约束作用弱化。奖惩中,对实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实绩一般或较差的惩处,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有时甚至不以实绩考评结果为依据,而是搞平衡、搞照顾,使考评成为无关痛痒的形式,弱化了党建工作考评的目标激励、责任激励、结果激励的导向作用。三是责任追究机制缺失。没有形成常态的跟踪问效机制和建立有效的反馈改进机制,在考评后结果运用的信息传递特别是整改落实的情况反馈方面还不及时、不到位,一定程度地影响到机关党建工作考评的实绩和权威。

  二、机关党建绩效考评的原则要求

  建立科学的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体系,需要把握的以下原则要求:

  1.科学合理、务实管用。机关党建工作有其自身的特定的工作内容和活动形式,对党建工作考核评估,设计考评指标及标准要符合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尽可能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设置绩效管理目标、指标体系和操作规程,坚持职能与责任、过程与结果相统一,定性与定量、奖励与约束相结合,做到体系完备、内容科学、操作简便、务实管用。

  2.突出重点、简单易行。机关党建工作的内容丰富、头绪很多,因此,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要求,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层次机关党组织的特点,抓住能够客观反映部门单位机关党的建设的主流、本质和真实水平的关键项目,坚持全面考虑和简便操作的办法,针对不同阶段和不同考核内容保证重点突出,确保绩效考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在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既要从实际出发,防止“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主次的指标过于繁琐,难于操作,又要避免指标过于简单,难以反映机关党建实际的工作业绩。

  3.公众参与、公正透明。坚持扩大民主,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在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落实党员群众对考评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评价要达到“让党委满意、让党员群众满意”的“双满意”要求,同时考评的结果既要在机关党建考核中得到充分体现,又要在机关综合考核中得到广泛运用。

  4.系统规范、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系统设计和统筹规划,把党建工作考核与其他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现有的各类考核成果,整合各类考核评价资源,统一组织实施,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综合促进作用。同时,绩效考评机制始终处于发展之中,需要不断修正和完善,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机关党组织要积极探索,不断细化绩效考评要素和评价标准,不断创新绩效考评的方式方法,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从总体要求上看,要把服务中心作为首要任务,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主要抓手,着力探索和完善机关党建目标责任管理的工作格局、制度体系,不断促进和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重点把握“四个结合”:一是与落实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相结合。《条例》和《实施办法》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法规,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设置,把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各项任务转化为实施目标管理的具体内容,把贯彻《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明确为实施目标管理的基本职责,并逐项逐条制订指标系数,引导机关党组织进行科学考核和评价,确保机关党建目标管理的有效性。二是与推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相结合。要通过建立科学的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强化责任目标管理,着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体系,将机关党建各项任务具体分解和量化,落实到各级基层党组织和相关负责人,形成主要负责人带头抓、分管领导重视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努力使机关党建“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断推动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的实效性。三是与实施党建创新工程相结合。近年来,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普遍感到,探索、建立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以创新促提高、以创新促发展,显得尤其重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绩效考评机制,既是加强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和创新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通过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正确而客观地掌握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情况,全面而深入地把握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促进机关党组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四是与部门综合绩效考评相结合。党建绩效考评是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各部门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与作风建设、党建工作考评有效融合,把机关党建绩效考评纳入部门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把机关党建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部门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合理分权、科学测算,充分发挥党建在机关工作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权威性。

  三、机关党建绩效考评的路径探析

  构建科学的机关党建工作考评体系,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着力在建立四个机制上下功夫。

  1.建立健全指标设置机制,推进考评标准科学化。考评指标对机关党建工作具有导向作用。机关党建工作涵盖了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由于工作任务、具体环境等不尽相同,机关各级党组织既要坚持标准,又要因地制宜地、注重效果。一是明确目标导向。中央《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是规范机关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设置考核内容,分级分类设置考评指标,并根据工作重要性和难易度确定相应权重,形成科学严密的考评指标体系。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抓住关键任务和重要环节,研究确定具有带动意义的指标,不求面面俱到;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明确普遍要求的同时,研究针对性强的个性化指标,强化工作导向和实效;处理好稳定与动态的关系,既保持指标框架的稳定,又体现动态变化的灵活,适时调整和优化具体指标。二是坚持分类指导。机关党组织的构成比较复杂,既有党政机关,也有事业单位,还有少部分企业党组织,不同机关党组织所承担的职能和任务各不相同,因此,设置考核指标不能千篇一律。要根据不同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合理确定考核内容,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科学量化考核指标。科学量化考评指标,是保证考核质量、提高考核公认度的关键。要尽可能量化指标,合理设置权重。确实难以量化的内容,要定性分析,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四是确保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要适应当前工作总体要求和各机关党组织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合理、明确具体的指标,力求体现简单易行,便于实际操作,努力使机关党建考评工作由虚变实。指标的设定应当难易适度,既考虑现实条件和工作基础,量力而行,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力而为;既不能太低,也不宜太高。只有切合实际,同时兼顾考核指标的适度超前性,才能调动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真正取得实效。

  2.建立健全党员群众参与机制,推进考评主体多元化。考评工作要得到党员群众的公认,就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和依靠党员群众,最大限度提高党员群众参与度,以考评主体的多元化保证考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一是建立机关党委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制度。每年适时组织机关党委负责人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向机关工委述职。在抓好述职的同时,重视抓好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的尺子交给党员群众,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广开言路。考核中相关参与人员可随机抽取,尽可能扩大座谈、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测评等范围,鼓励大家讲真话、说实话、道真情。通过认真分析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以适当方式反馈。三是拓宽参与群体的范围。要强化基层考评,重视同级考评,搞好上级考评,注意交叉考评,对被考评的单位实行全方位、多层面立体覆盖,确保不落项、不留死角。对于一些特定内容,也可以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对有关工作进行专业评价,将内部考评与外部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3.建立完善实时动态考评机制,推进考评手段信息化。当今时代,新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信息化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机关党建工作的考评,在坚持完善以往考核采取年终、届中、届末等定期方式的同时,必须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实时动态考评机制。目前,各级党政机关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了内部工作网络、党建网站、党员信息库等。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应充分依托这些资源,使之与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相关数据的及时采集和互通共享。加快信息传递,要研发机关党建工作动态考核软件,构建省级机关党组织信息化终端,建立各单位党建工作信息化档案工作目标,随时跟踪了解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电子台账,开发机关党建动态考核评价系统,加大实时动态考评力度,实行年度考核与动态跟踪考核相结合,以动态跟踪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加大日常动态跟踪考核的权重,把部门抓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平时,既重结果、又重过程,考核评价体系成为促进日常工作的督导手段。开展不定期随机考核,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为定期考评提供第一手资料,把平时考评与定期考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考评动态监控、统计分析。在此基础上,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手机等现代媒体,实行网上适时测评、区域公示等,为全面考核提供准确、实时、动态依据,提高考评工作科学化水平。

  4.建立健全结果运用机制,推进考评奖惩制度化。运用好党建工作考评结果是考评工作的必然延伸,考评结果能否得到充分运用是保证考评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为提高考评结果的权威性,必须建立健全以考评结果为基础的奖惩机制。一是建立综合分析制度。及时将各种考核结果疏理归档,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辩证看待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近绩与远绩、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全面衡量领导班子集体、正副职、党员群众等各自发挥的作用,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意见。二是健全奖惩制度。坚持考评结果奖惩制度是机关党建绩效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导向作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机关党组织既要重视对党建的考核评价,更要重视考评结果奖惩的实际运用,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机关党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要作为评价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作为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调整和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作为各单位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制定措施、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考评,对党性观念强,作风好、德才兼备、认真履职,群众公认,党建业绩突出的,要委以重任;对党性观念淡薄,不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德才平庸的,要坚决调整。惟有如此,才能真正彰显考核机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健全结果运用情况跟综督查制度。对考核情况特别是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应跟踪巡访,定期检查,督促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积极整改,抓好落实。对问题改进不及时的,要通过组织程序提醒劝诫,确保结果运用有力有效。四是建立考评通报制度。要定期通报有关党建工作考评结果,实现考评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为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注入生机和活力。

【篇3】机关党建课题研究报告

  一、建立健全机关党建问责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6月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标志着我们党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进入一个新阶段。但从实践层面看,行政问责居多,党内问责较少,实施问责主要集中在公共行政领域。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推进,党内问责逐渐增多,通过问责让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是党的事业发展所需。党政机关执政权力集中、党员领导干部集中,机关党建在健全落实问责机制方面理应走在前、作表率。

  (一)机关党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从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入手,不断拓展深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初步形成,对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责任担当要求越来越明确、标准越来越高。***总书记先后多次强调,“既然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交给了我们,就要担当起这个责任”,“无论是对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他还多次责问:“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怎么履行的?”这样的话语。机关党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就必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特别是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问责机制,切实让各级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担当起管党治党的职责,以严格问责倒逼机关党建各项具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机关党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8号,以下简称《条例》)是开展机关党的工作的根本遵循。2013年下半年开始,省级机关工委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对6个省辖市和24个省级机关部门、单位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结果表明,凡是《条例》贯彻落实得比较好的地方,不仅建立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而且执行较好,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较好履行了工作职责,机关党组织有地位、有作为。反之,《条例》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流于形式。实践表明,责任不明确,《条例》落实就乱;责任不落实,《条例》贯彻就虚。要把《条例》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机关党建问责机制势在必行。

  (三)推动各级机关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去年,省级机关工委组织开展了省级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问卷调查,包括74名厅局级领导、1038名处级干部在内的3000名机关党员干部参与了问卷调查。在回答“从您了解的情况看,您身边的党员干部愿意从事党务工作吗?”有64.65%的人选择“愿意”或“比较愿意”,35.35%的人选择了“不太愿意”“不愿意”或“说不清”。这组数据客观地反映了当前机关党务干部队伍思想的真实情况。一方面,一些机关党务干部甚至机关党组织负责同志“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愿干、不想干、不会干机关党的工作;另一方面,部分部门把机关专职党务干部岗位作为“养老过渡”、“照顾安置”的岗位,不重视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轮岗交流和提拔使用,导致部分党务干部精神不振、信心不足。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于强化机关党务干部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更好地发挥机关党组织职能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把握机关党建问责机制的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问责机制,必须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统领机关党的建设,从明确责任、强化考核、推动结果运用入手,以实际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对机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总支)书记、基层党支部书记落实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抓“关键少数”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一)着力推动党组(党委)党建责任制全面落实。指导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是党章赋予党组(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从对《条例》贯彻落实督查的情况看,省级机关大多数部门党组(党委)切实履行对本单位党的工作“负总责”的职责,有力推动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力度不一的情况,有的对机关党建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存在一些思想误区,表现为抓业务硬、抓党建软;有的不善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光挂名不履职;有的满足于对机关党组织工作一般性部署,机关党组织协助和监督的职能作用不能有效发挥。实践证明,推动党组(党委)认真落实指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责,是有效发挥机关党组织协助和监督职能的重要保证。要切实加强对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评,可以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机关工委来进行。各级机关工委应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组织部门定期搞好督促检查和年度考评,同时注重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座谈会、搞好简报信息交流等形式,抓典型、抓示范,促进面上工作开展。要把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指导机关党建工作和参加支部活动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廉范围,把抓机关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明确奖惩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和责任追究,并切实抓好落实。

  (二)着力督促机关党委(总支)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党委(总支)承担着推动本部门、单位机关党建发展的直接领导责任。从督查了解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机关党组织能够担当起这一重任,努力把落实党建责任制的成效体现在机关党的工作实践中。但也存在少数机关党组织履行职责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游离于与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之外的现象;有的缺乏科学合理的目标责任体系,有的督查考评的责任主体不够明晰,还有的考核结果的运用也不够充分。机关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关键是要通过述职评议、检查督促等形式,强化机关党委(总支)及其负责人担当起管党治党的工作责任。从考评内容上看,应着重对机关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机关基层组织建设、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关统战与群团工作等方面的考核。从实施方法上看,要按照目标管理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量化透明的原则,将机关党建各项任务予以具体分解和尽可能量化,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责任,努力使机关党建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从结果应用上看,年度考核结果应作为评价机关党组织工作实绩、表彰机关党建工作先进的主要依据。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彰对象,原则上从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成效突出的单位及其直属单位党组织中产生。对机关党建工作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推荐得到更高层次的表彰,并优先提拔任用,以鲜明的导向营造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勇于担当、敢于较真、善于创新的氛围。

  (三)着力强化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一岗双职”。从去年组织开展的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问卷调查情况看,有近90%的人在回答“您所在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状况如何”时,选择了“积极开展”和“正常开展”,表明绝大多数基层党支部书记能够重视并承担起“一岗双职”,这也得益于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组织不断加强考核评议,推动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了职责。但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机关党员干部对党支部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样在去年组织开展的省级机关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调查中,在回答“您认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最重要的是什么”时,选择“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支部活动”的人数占42.06%,明显高于选择“厅局领导带头参加支部活动”的人数占25.06%,“处室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的人数占15.37%,“党支部充分考虑党员的意愿和需求”的人数占17.51%。这组数据表明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不仅要履行“一岗双职”,认真落实好党内正常的活动和制度安排,还要把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作为努力方向,这也对机关基层党支部书记更好地承担起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着力建立完善问责机制的推动保障措施。各级机关工委作为同级党委的派出机构,要在机关党建问责机制设计、量化问责指标、完善问责程序、推动结果运用等方面下功夫,特别是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深钻细研,逐步形成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担当尽责的浓厚氛围。一是建立健全指标设置机制,推进问责标准科学化。科学量化问责指标,是保证问责质量、提高问责公认度的关键。应尽可能量化问责指标,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杆”,确实难以量化的内容,应进行定性分析。二是建立健全党员参与机制,推进问责主体多元化。机关党建问责主体分为两类:问责的权力主体和问责的权利主体。机关党建问责要真正发挥实效,不仅要依靠问责的权力主体,还要依靠问责的权利主体,也就是问责要得到党员公认。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党员,最大限度地提高党员参与度,以问责主体的多元化保证问责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建立健全质询机制,推进问责程序制度化。设立问责质询程序,是给问责对象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解释和说明的机会,同时问责主体也会全面了解问责对象履职情况,确保问责公平公正。四是建立健全结果运用机制,推进问责长效化。坚持把问责结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优评先、选拔使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让抓机关党建的干部脱颖而出,追究不抓机关党建、抓不好机关党建工作干部的相应责任。向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以及广大党员通报有关问责结果,推进问责常态、长效发展。

  三、从具体问题入手逐步推动机关党建问责施行

  (一)消除认识误区。“有过”才问责,是人们思想认识上存在的误区。不履职、不尽责也必须问责。在机关党建的实践中,“有过”的情况比较少,绝大多数为“无为”或“不为”的情况。如不按规定报送会议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会议落实会议精神,对党员干部思想状况不了解,对党员中的倾向性问题不报告、不纠正、不化解,等等。这些现象反映的是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敷衍塞责、思想懒惰、状态不佳、工作不尽力,虽然没有违纪,但同样给机关党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通过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相结合,责成那些平庸无为的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切实勤政进取,那些松散懒惰的真正打起精神,把心思和精力主要用在推动和落实机关党的工作上。

  (二)制定责任清单。不可否认,当前机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职责职能总体上是比较清楚的,但仍比较“宏观”,且机关党组织不同层级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职责交叉重叠的现象屡见不鲜。职责规定不清晰,就无法公正准确地确定问责对象。对此,必须细化责任,既要“定性”,更要“定量”,好让板子打到具体人身上。目前,我省有的地方就制定了适合本地实际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分别从党组织层面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层面进行分类梳理、细化责任、具体到人,项目数量、活动次数等一目了然,为责任的落实奠定了基础。

  (三)实施述职考核。开展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是实施机关党建问责的重要步骤。今年,省级机关工委将制定印发省级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并尝试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中推行述职评议工作,为建立健全机关党建问责机制打基础、探路子。

  (四)形成问责合力。推行机关党建问责机制,机关工委单打独斗难以奏效。要加强与部门党组(党委)的沟通与联系,争取对机关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评议的帮助与支持。要积极协调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加强对党组(党委)的考核评价,用好考核结果。要加强与同级党委纪律检查部门配合,把机关党建问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责任追究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要与机关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机关绩效管理等工作紧密联系,合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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