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林业局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特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森林工业总局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2、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苇河林业局所属单位要配合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在林业局的统一指挥下,分级管理和实施。
二、重点防范的危险行业和场所
1、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行业;
2、油库、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储备站;
3、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业集贸大厦、大型商场、酒店、宾馆和公共场所、主要旅游景区景点。
三、根据《苇河林业局安全生产方案》的规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加强重点行业,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1、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消防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维护重、特大事故的现场秩序,并按规定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和调查处理工作。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林业局所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3、基建科负责建筑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4、生产科负责河流大堤的安全监督管理。
5、公安局负责公共娱乐场所、酒店、宾馆等安全监督管理。
6、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7、技术监督科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8、卫生科负责医院和职业卫生危害生产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
9、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办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1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重点单位和场所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档案,全面掌握安全动态,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整改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成立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包括抢险救灾指挥中心和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以及组建各专业救援队伍。
(一) 总指挥部
总 指 挥:李庆国
副总指挥:黄福论 程少忠
成 员: 张晓华 周长顺 李 兵 赵凤瑞 韩永富 季东发 张宏林 李广玉 闫树伟
班德军 徐福林 王立芳 栾玉波 高鸿明 周 鹏 马 跃 孙巨源 张长安 刘立新
李 红 程少军 李 涛 刘祥伟 张传海 李文龙 胡志春 姜祥芳 柏学廷
(二)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
1、特大火灾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指 挥:黄福论
副指挥:闫树伟
2、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指 挥:季东发
副指挥:马 跃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指 挥:程少忠
副指挥:周 鹏
4、森林火灾事故
指 挥:周长顺
副指挥:刘立新
5、特大中毒事故。
指 挥:张宏林
副指挥:孙巨源
(三)专业救援队伍
1、抢险救灾队伍
⑴公安局、消防队各建立一支30人以上的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⑵贮木场、木材综合加工厂、电工层压木、人造板厂、基建处等单位各建立一支80人以上的防范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⑶基建科牵头组织由有关技术人员组成的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抢险救灾队伍。
⑷质量技术监督科组织由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抢险救灾队伍。
2、卫生医疗救援队伍
由卫生科组织职工医院、疾病控制中心等医疗单位人员组成的卫生医疗救护队伍。
3、治安队伍
由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维护治安队伍,维持事故现场区域的治安。
4、通讯联络队伍
由电话局牵头组织通讯队伍,保证通讯畅通。
5、供电安全队伍。
由电业局组织特大事故安全供电安全抢险队伍,保持特大事故现场的电网安全和防止人身触电。
6、交通运输救援队伍。
由汽车队组织特大事故交通运输救援队伍,保证交通畅通和吊装车辆的调度。
7、后勤物质供应队伍。
由供应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后勤物质供应队伍,保证抢险救灾的能源、物质供应。
8、消防用水供应队伍。
由自来水公司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的加水点组成供水抢险队伍,保证抢险救灾水的供应。
(四)、救援实施办法
1、任何部门和单位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警后,必须立即报告指挥中心,局值班电话:53402632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电话:53402522。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事故有关信息迅速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立即上报总局值班室(电话:82669843)和管理局值班室(82621514)。苇河林业局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
2、“110”接警后,维护社会治安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抢险救灾指挥中心报告。
3、“119”接警后,消防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扑救,前线指挥应立即将险情向局抢险救灾指挥中心报告。
4、“120”接报后,医疗救护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护工作,并布置医院参加抢救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局抢险救灾指挥中心。
5、接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报警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并协助相关部门实施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公安局、基建科、质量技术监督科等抢险救灾队伍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人员,视事故类别组织专业人员堵塞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
6、局气象站负责向指挥中心报告事故发生地的气象资料情况。
7、局疾病控制中心负责检测事故现场的有毒气体情况并向指挥中心报告。
8、事故单位必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等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群众的善后工作,解决灾民及死难者家属的吃、穿、住问题。
9、民政局负责死难者的后事处理工作。
10、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特大事故新闻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