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范文(通用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固体废物是指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丢弃的固体和泥状的物质称之为固体废物,简称固废,包括从废水,废气分离出来的固体颗粒。凡人类一切活动过程产生的,且对所有者已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通称为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三十一号中对固体废物定义如下: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不能排入水体的液态废物和不能排入大气的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由于多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一般归入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固体废物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按其组成可分为有机机废物和无机废物;按其形态可分为固态废物、半固态废物和液态(气态)废物;按其污染特性可分为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等;按其来源可分为矿业的、工业的、城市生活的、农业的和放射性的。
固体废物管理应覆盖废物产生、分类、收集、运输、最终处置全过程,才能有效控制和管理,其中,对于产废企业而言,分类与收集属于相对重要环的节。
01 分类
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分为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是指生活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色带、墨盒等;
工业固废指是生活中产生的不可降解的、污染环境的垃圾(包括废电池、废灯管、色带、墨盒等)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另外,工业固废还可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02 收集
企业根据固体废物的分类,设置不同颜色的垃圾箱,收集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例如,灰色或黑色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绿色垃圾箱收集一般固废、红色垃圾箱收集危险废物,垃圾袋使用跟垃圾桶相同颜色,便于后期运输。
一般固废中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边角料、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需要分类收集,不仅满足废物减量化效果,还能得到经济效益。
危险废物禁止与一般废物混合收集,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也应分类收集,列入《危险废物管理名录》(2016)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企业编制固体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程序文件,可以有效降低或避免固废管理过程的环境风险,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相应事故处置方案、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固体废物运输路线、应急物资装备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练优化和更新应急预案。
企业固体废物管理过程
下面以一家生产企业为例,简单了解一下固体废物的产生、分类、收集、运输、最终处置的过程。
产生
首先,根据生产工艺,确定企业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形成一个清单。
分类
可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可回收固废,危险废物需在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标识牌及标签。
收集
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设置不同颜色垃圾桶,禁止危险废物与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混放,不同类型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危废储存场所需满足防渗、防泄漏要求,且禁止露天存放。
运输
设置固体废物转移路线,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使用专用车辆,且具有危险废物运输资质。危险废物转移前进行称重,并填写转移联单,主要是废物名称、特性、产生地点及工艺等内容。
最终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应具有相关处理资质,若产生企业不具备处置资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置,并对处置公司的可处理危废种类、处理能力等资质进行确认,保证危废处理过程合规。
第2篇: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1 目的
规范固体废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在生活、生产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各危险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3.2 安环中心负责对公司危险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险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此外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3.3 办公室负责危险固体废物的外联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固体废物分类
4.1.1 危险固体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在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有氯油(HW41)、混凝沉淀污泥(HW45)、废活性炭(HW45)、冷凝废液(HW45)和废包装物(HW49)。
4.1.2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4.1.3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 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存放
一般固体废物堆场采用围墙棚式结构,危险废物堆场采用房屋建筑结构。危险废物堆场的大门必须保持经常性关闭上锁状态,钥匙由班组、安环中心及生产部各执一把。
4.2.1工业固体废物必须集中存放统一处置,严禁擅自倾倒、堆放、丢弃和遗撒工业固废的行为。
1)一般工业垃圾(指不与化学物料直接接触的垃圾)如保温、一般包装物、建筑垃圾等一律按规定及时移至存放在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内。
2)阻聚剂的包装内塑料袋为危险废物,班组用完一袋必须及时移至并存放在危险废物堆场内。阻聚剂的外包装物(包括桶装和纸箱装)在用磬后必须及时揭下商标等标识物,同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集中堆放,条件成熟后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3)尾气吸附用的活性炭从系统清出后要及时包装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存放。
4)从装置系统内清理出来的自聚物、物料包装废弃物、淤泥残渣等必须及时包装并存放到危险废物堆场内。
5)成品干燥剂使用清理出来后必须及时包装并移至危险废物堆场内存放。
6)检修维保时产生的废机油必须及时收集并盛装到专门的废油桶内,严禁现场排放。检修维保时擦拭有机物料和机油用的抹布必须及时收集并及时存放到危险废物堆场内。
7)分析室所用的试剂空瓶必须及时收集并统一集中存放,严禁乱丢乱放。(注:对于如淤泥等内含液体水分的废物可静置晾干后在移至堆场内存放。)
4.2.2 生活垃圾按规定放置在现场的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放。
4.3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标识是用于向人们提供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具有提醒警示功能。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4.4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4.4.1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废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废物与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4.4.2 危险固体废物的委托处理
a)在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和一般固体废物可由各单位自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由办公室委托专业的单位统一进行处置。
b)办公室和各单位应要求固体废物处理单位提供营业许可证明、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等有效证件。
c)办公室和各单位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固体废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4.4.3 固体废物的处理记录,固体废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固体废物处理记录》中。
4.4.4 安环中心应每季度检查一次固体废物的存放和处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5 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 记录
6.1《固体废物处理记录》
第3篇: 固体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整治辖区内固体废物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庚即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确保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安全专员曾伟为办公室主任,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固体废物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7月1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指出要高度重视清理整治工作,各股(室)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分工及职责,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重点行业企业,要求各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立即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析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局立即开展行动。一是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对个人房屋前后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二是组织全局对我局公共区域、办公区及所属河道中的垃圾、固体废物等进行清理;三是抽调执法人员分别配合县运管所、镇、县住建局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修车厂、废品收购站等企业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隐患排查及固体废物清理工作,对于发现问题当场回馈要求整改。四是强化源头管控。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的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易造成环境污染企业的准入门槛,严格行政审批管理,堵住工业垃圾非法处置漏洞。
三、加强信息报送
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及时向县环林局报送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