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防治和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的汇报材料

时间:2016-03-27 工商计生 点击: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今天,我们高兴地迎来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领导,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在此,谨让我代表中共北湖区委、区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根据本次执法检查的要求,下面我从两大方面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指教。

第一,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我区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各项规定,建立了传染病防治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落实了各类传染病防治措施,强化了传染病监督执法,开展了广泛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大了财政资金投入,全区传染病发病率逐年下降,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不断提高,实现了消灭天花,基本消灭了疟疾、丝虫和脊髓灰质炎的目标、儿童计划免疫相关传染病大幅度下降,非典、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成效显著,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250个,其中城区医疗卫生单位5个,乡镇卫生院12个,防保站2个,卫校一所。卫生系统共有职工920人,其中卫技人员742人,编制病床位675张。2005年,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97.14%,辖区医疗卫生单位报告甲、乙类传染病325例,全年无暴发疫情发生,传染病发病率由1989年的745.8/10万下降到102.2/10万,区疾控中心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顺利完成,新建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被评为“全省优秀实验室”,我区被评为“全省疾控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全市计划免疫交叉检查第一名”。

二、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工作网络。自《传染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公安等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还分别成立了非典、霍乱、结核病、艾滋病、狂犬病等专项工作防治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北湖区传染病防治规划》、《北湖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等多个传染病防治工作方面的文件。我区把传染病防治网络建设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完善区、乡、村三级防病网络,近几年,投入资金600多万元,新改(扩)建了鲁塘、华塘、石盖塘、永春四所中心卫生院和芙蓉、南溪两所卫生院。全区14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站)均配有防疫专干,去年,又将防疫专干的工资和工作经费及社保医保费列入财政定额补助,稳定了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队伍;城区8个疫情网络直报单位有专职报告人员负责疫情报告和疫情监测,全区传染病防治网络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政府常务会每年研究卫生工作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两次以上。首建中、周迎春、阳建华、李雪莲等区领导多次就传染病防治工作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经常到医疗卫生单位检查、调研传染病防治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如2003年9月,原区长首建中就区疾控中心建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当场解决了疾控中心业务用房不足的问题。区财政每年安排结核病项目配套经费足额到位,每年安排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金10万元。区卫生局每年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北湖区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与各乡镇和有关单位签定《传染病防治责任状》,明确传染病防治的工作责任。

2、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的防病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街头咨询、出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学习班、培训班、召开会议,印发宣传单和防病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2000年在《传染病防治法》颁布10周年之际,我区组队参加了全市传染病防治知识抢答赛,获得第一名。2005年6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后,马上举办了《条例》贯彻培训班,首先在卫生系统掀起了学习高潮。通过广泛而形式多样的宣传,人民群众的防病意识得到增强,为《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落实措施,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多年来,我区狠抓以霍乱防治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组建了一支技术过硬的霍乱防治队伍。各医院建立了医疗救护机动队,配齐了药械和诊断试剂,三医院、五医院肠道门诊建设规范,做到了“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建立了发热门诊,实行了预检分诊制,做到了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推广了伤寒、痢疾、甲肝疫苗免疫接种,加强了痢疾、丝虫病、钩体病、出血热等疾病的监测,对建筑工地进行卫生防病管理,落实了狂犬病防治措施和预防接种应急处理方案。及时果断处理传染病暴发疫情,如市郊的钩体、铜坑湖小学和城前岭小学的流感和石盖塘的伤寒等疫情,特别是1998年鲁塘发生霍乱疫情,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指挥下,通过卫生防疫人员的严格处理,及时控制了疫情,未发生二代病例,维护了社会稳定,保护了人民的健康。

4、规范程序,大力实施儿童计划免疫。有计划地对儿童实施预防接种,是预防针对性传染病发生的有效措施。我区高度重视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接种实现了“三纳入”,即区政府把预防接种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预防接种单位网络建设纳入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国家免疫规划的预防接种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2003年7月20日我区启动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基础免疫,实现新生儿免费接种乙肝疫苗。2005年6月1日,儿童计划免疫“五苗”实行全额免费接种。平常工作中切实加强疫苗储存、运输等流通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全区计划免疫工作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在全市计划免疫交叉检查中我区排名第一。据统计,我区历年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相关传染病发病率大幅下降。

5、争取项目,做好结核病、艾滋病防治工作。我区于1993年启动世界银行贷款防治结核病项目,2002年启动“卫X”项目,2005年启动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12年来共接待初诊病人2510人,发现结核病人845人,全部实行免费治疗。由于管理科学、治疗规范、病人的末次痰检阴转率达99%。对结核病人的有效治疗和管理,控制了结核病的传播,避免了1628户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在我国呈现出快速蔓延的趋势,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全区的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区政府成立了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区疾控中心成立艾滋病防治科,建立了艾滋病初筛实验室,通过落实综合防治措施遏制艾滋病的发生与蔓延。全面启动了“湖南省100%推广使用安全套项目”免费发放安全套3万枚;在按摩、洗浴、宾馆、发廊、歌舞厅、茶楼张贴了公益宣传牌,强化了全社会“防艾”意识。全面启动全球基金北湖区艾滋病项目工作。去年初,通过积极争取全球基金国家艾滋病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将我区列为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点。全球基金将向我区投入500万元,通过实施六大干预措施,达到综合防治艾滋病的目的。目前,市五医院美沙酮维持治疗点经过国家工作组初评后已正常开放,区疾控中心艾滋病初筛实验室正常运转,区妇幼保健院和三医院正在建设初筛实验室,妇女健康中心、针具交换点等工作平台正发挥着积极的防控作用。

6、全力以赴,开展“非典”的防治工作。2003年全区上下众志成城防“非典”,成功地阻击了“非典”疫情的侵入。防治非典的成功经验就是认真贯彻执行了《传染病防治法》。一是政府统一领导。2003年3月底,广东发生“非典”疫情后,我区召开专题会议12次,制定下发了《北湖区非典型肺炎的防治技术预案》、《疫情处理工作方案》等10余个文件,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防非典指挥部,组建了7个防控处理专业工作组和6个疫情处理机动队,实行24小时疫情报告值班制度。二是实行预防为主。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给广大群众心理上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一度产生滥服板兰根、服预防药的局面。为指导群众科学防治“非典”,我区及时编印了《非典型肺炎防治知识手册》12万册等各种宣传资料。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严密疫情监测。全区各村组(居委会)、街道、单位、社区确定疫情报告信息员2535名,逐级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对外来返乡人员严格执行追踪管理,共登记流动人员4000余人次,消毒车辆30649台次,测体温人数19096人次,有效地切断了传染源流入我区。四是保障物械到位。非典特防期间,财政投入近300万元,购进各种消毒药品10550公斤,隔离衣等防护用品4300套,消毒器械185台。为加强疫情报告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新装了疫情网络直报微机、传真机、疫情报告电话。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非典”防治成果,防止“非典”卷土重来,按照上级要求,结合霍乱、人禽流感、流脑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到班子不散、人员不减、定期培训、常规演练,目前疫情电话仍在实行24小时值班。

7、预防为主,落实食品和公共场所用具以及医疗机构消毒检测。15年来,原区防疫站(现疾控中心)坚持抓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累计体检4.6万人次,检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2839例、痢疾98例、肺结核152例、传染性皮肤病1927例、伤寒105例,均调离禁止从业的岗位,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的传播。使用不洁食品和公共场所用具以及医疗用品可将疾病传染给消费者和患者,通过加强卫生检测,提前发现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疾病的传染。15年来累计消毒检测样品1.83万份,平均合格率85.3%,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了技术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也还一些不足,如:乡镇疫情报告信息、通报渠道不畅;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监测、预警能力较弱;医疗机构对传染病救治能力、医院交叉感染控制能力薄弱;疾病预防控制财政投入不足等。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计划免疫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注重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加大《传染病防治法》和《条例》的宣传力度。继续把《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2、加强培训,提高卫技人员的技术水平。特别是加强对乡村卫生防保人员的业务培训,利用举办学习班、选送人员到上级进修学习、参加学历教育等形式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

3、加大财政投入。区政府将不断加大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加强卫生执法工作。通过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

第二,认真执行侨务工作法规,保护归侨侨眷权益

我区现有归侨26人,回归港澳同胞6人,侨眷326户、1318人,港澳同胞眷属308户、1068人。国外华侨华人564户、2575人,其中新移民350人,主要分布在美国、印尼、泰国等24个国家,港澳同胞353户1317人。国内侨务对象95%集中在城区,且大部分原籍不是郴州的,主要是广东、福建、海南等省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省《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侨务工作有声有色。

一是领导重视,侨务工作体系健全完整。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侨务工作,区政府常务会每年都要听取侨务工作汇报,进行专题研究。我区1984年5月就成立了侨务办公室,1996年机构改革时,与外事合并,更名为“北湖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与侨联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归口区政府办公室,视为正科单位,定编3人,现有工作人员4人。区侨联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侨联委员9人。下设侨联活动小组3个,每季度坚持召开了一次侨联委员和小组长会,每年都要开展1-2次大型活动。外侨办和侨联都能坚持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同海内外侨务对象的宣传联谊工作,依法维护侨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热情为侨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侨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外侨工作考核连年名列全市前茅,2004年被评为省侨联工作先进单位。

二、广泛宣传,侨务工作法规深入人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一是组织汇编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将《保护法》、国务院410号令、修改后的《实施办法》等,汇编铅印成小册子200本,分发到四家班子领导人手一册,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统战委员、办公室主任和侨务对象,使各级领导、各阶层人士、对侨务法律法规有所了解,掀起学习的高潮。二是在区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侨务对象中开展了“侨法知识竞赛”。将《保护法》、《实施办法》中的主要内容,以填空、选择、简答、论述等形式,体现在试卷中,发出试卷200份,收回190多份。许多领导和侨务对象亲自带头答题。同时组织50多人参加了中国侨联和《中国法制报》联合举办的《保护法》知识竞赛,一人获得了三等奖。三是召开了学习贯彻《保护法》及《实施办法》座谈会。邀请了相关部门和部分重点侨务对象30多人,就学习贯彻《保护法》及《实施办法》进行座谈。四是每年定期组织侨联委员、活动小组长、重点侨务对象的会议四次,认真学习《保护法》和《实施办法》。通过学习、交流,提高他们对依法维权的意识,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其爱国热情,立足岗位,争作贡献。

三、依法办事,侨务对象合法权益和得到有效维护。我区现有外资企业56家,其中侨资企业2家,港澳资企业49家,台资企业5家,另有侨属企业5家。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投资环境的治理和优化,建立了政务中心,实行了一条龙服务,简化了手续,成立了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整顿了经济秩序,较好地杜绝了“四乱”现象,颁布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营造了较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批的海内外客商到我区来投资兴业。同时,我们多次组织外侨、外经等单位,对全区范围内的侨资侨属企业进行了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的投资环境。对《保护法》及《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严重侵害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公平公正,有关涉侨优惠政策的得到落实。在侨务工作中,我们坚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原则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保护法》和《实施办法》中涉侨的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不打折扣。如归侨子女的升学加分,侨务部门提前摸底,出具证明。前几年,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有些单位对湘政办[96]3号文件,关于对归侨退休后增发的50元生活补助费执行不一样,行政事业单位的都给予了落实,企业单位特别是破产改制企业难以保证,我们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去年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5]7号批转了省人事厅、财政厅、劳动保障厅、外事侨务办制定的《关于对老年归国华侨给予生活补助费的实施意见》,使这个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改制破产企业的归侨生活补助费全部纳入了财政支付范畴,并增加了对农村、城镇无工作的归侨和回来定居的港澳同胞也给予生活补贴,由地方财政负担。文件下达后,侨务部门及时为区属单位和街道、农村的5位归侨办理了手续,落实了生活补助,发放到位,市属单位也报市外侨办给予了落实。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前对生活困难,患大病、重病,遭受自然灾害的华侨及侨眷给予临时救助,累计共救助1000多人次,30多万元。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共为21户、66名城镇侨眷审批城市低保,为166户、436名农村侨眷审批农村低保,2名侨眷享受“五保户”待遇。

热门标签: 传染病防治手抄报 传染病的防治原则
《关于传染病防治和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的汇报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文档为doc格式

文章下载

《关于传染病防治和侨务工作执法检查的汇报材料.doc》

VIP请直接点击按钮下载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请使用最新版的WORD和WPS软件打开,如发现文档不全可以联系客服申请处理。

文档下载
VIP免费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