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总结(通用3篇)

时间:2023-12-19 实习总结 点击:

实习是大学生毕业必须经历的过程,它也是你能力的一个证明,尤其是进入大企业实习,可以充分发挥和展示你的才华和在学校里学到的专业技能,加深对职业的了解,确认喜欢或擅长的行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毕业实习总结(通用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1】毕业实习总结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工作,这一个月我来说是收获颇丰的一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指导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触了四五起真实案件的办案经过;

  亲手书写了起诉状、证据清单、申诉状、再审申请书、代理词的法律文书;帮助客户起草遗嘱;到过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旁听了两件案子的开庭审判;还参与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楼盘的商品房预售的签约工作……以前我对律师事务所的了解仅限于别人的口耳相传,对此的感性认识少之又少。然而在这一个月***律师事务所实习的经历,却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严谨、充满挑战的法律实务工作。

  在实习期间,我遇到了许多关于房地产商品房买卖纠纷的案件,由于能够接触到真正的案件办理,我也逐渐地对此类案件产生了兴趣。其中关于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问题我研究得比较深入,现在就这方面内容简述如下:

  一、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与买受人签约购房合同之前,要买受人签一份《认购书》并交纳数额不菲的定金,如买受人不能在房地产公司限制的期限内与其签约购房合同,则房地产公司就没收其定金。而要认定房地产公司能否有权没收定金,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就要认定《认购书》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不同于买卖合同。这种观点认为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履行为目的,于合同成立时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款项,它是一种债权的担保形式。定金由当事人订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债***的有效成立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即担保之债与被担保之债形成主从关系。担保之债是从债,被担保之债是主债;担保之债是对主债效力的补充和加强,受主债效力的制约。主债无效,担保之债亦不存在;担保之债随主债的终止而终止。而现在通行的《认购书》无非是限制购房者***债务人***必须缴纳首付款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丧失定金,其确保售房者***债权人***利益。可见,其定金所担保的主债务***购房行为***还没有发生。因为至此,双方尚未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为规定其内容的从合同***定金合同,即《认购书》***亦无效。

  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相当于买卖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关于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二、文件体现了合同主体、标的、价款等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三、文件内容虽然简单,但根据项目批准文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习惯以及开发商的宣传、展示内容等,文件所确定的房屋买卖完全可以实现;四、文件中通常会对定金问题作出约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该定金具有证约作用,即能证明开发商和购房人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关系;五、开发商和购房人签署《认购书》之类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现,符合合同订立过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六、虽然《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中都会约定某一具体时间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但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没有强制使用文本,因此,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或预售合同完全是对《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的细化、补充或变更。既然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之类的书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认购书》、订单或认购协议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定金责任***。

  我觉得以上两种观点都具有片面性。签订《认购书》不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必经程序。《认购书》可以看作是一份独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签订对购房人来讲只是为了获得特定房屋一定时间内的优先购买权,对开发商来讲只是为了加强对购房人的约束以增加交易机会。《认购书》的签订是为了保证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够顺利签署,但当它的条款约定相对较为详细,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时亦可视为它为买卖合同。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该《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综上所述,《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不仅要看其具体内容,而且也要看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一概而论。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就是《内部认购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为了更好地分析问题,这里先说明一下几个名词的含义。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预售人在楼盘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就开始进行认购,并与客户签订《认购书》,这种做法被称为内部认购。在这种情况下订立的《认购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无效的合同。因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的条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形式条件与其他实质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预售商品房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前所订立的《认购书》属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合同,自然无法律效力。即认购无效时,预售人应当向认购人返还定金,同时预售人还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二、订立《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其内容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名称、房屋坐落、型号、面积、订购总价、定金、签署“契约”时间等条款。由于《认购书》多为房地产司制定,所以作为商品房的买受人在订立《认购书》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多注意以下事项:

  ***一***订立《认购书》前认真了解拟购房产的真实情况,不要轻易落定认购。如应多了解房地产公司的资质、拟购房产是否具备预售资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产转让的情形等等。

  ***二***订立《认购书》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个条款,弄明白各条款的真实意思,容易产生歧意的表达最好进行修改或作出解释予以界定。

  ***三***订立《认购书》时,与房地产公司仔细约定“定金”在各种情况下处理的方式;还应特别注意防止房地产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况下恶意将房屋另售他人的情况。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通过这次在***律师事务所的毕业实习,我将课堂上所学的基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觉得自身的素质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运用能力。这次实习让我体会到律师业是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非常具有实现自身价值机会的职业,同时,律师工作也是一项非常严谨、艰苦、繁重、需要终生学习的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和差错。我会鞭策着自己不断前进,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篇2】毕业实习总结

  一、实习目的与实习时间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时间

  司考之后便迎来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因为自己的考研计划,我选择了申请自主实习,选择到离家较近的XXX律师事务所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时间是从2019年x月x日到2019年x月x日。

  二、实习单位

  XXX律师事务所位于湖南省XXXXX,是由湖南省优秀律师XX创办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湖南XX律师事务所设有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部、民商事法律业务部、综合法律业务部和行政办公室等,目前拥有15名执业律师,涉及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改制、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湖南XX律所注重团队意识,走专业化、品牌化和规模化的路子,拥有全新的法律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典型客户包括XXX、XXX、XXX等政府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同时,湖南XX律师事务所还是XX大学的教学实验基地。其卓越的成绩和服务社会的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选择湖南XX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因为其离家近这一地理位置,还因为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上述成就另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三、实习情况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并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协助律师会见当事人以及跟随律师开庭以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理论知识方面,由于本科4年的学习以及刚考过司法考试,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这次实习中因为之后我和律师们熟悉了,更因为XX主任的特别交代,只要是在吉首市内开庭的案件,我可以跟随任何律师去开庭,但遗憾的是在市内开庭的案件并没有我想象的多,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我跟随律师开庭共有18次,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也会在开庭完了之后和我跟随的律师讨论庭上各个律师的优点及不足。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会见当事人则是周六早晨跟随XX主任,虽然很可惜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期内只会见过这一次当事人,但在此次的会见中我学到了律师在会见当事人之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材料,找出疑问点,在会见过程中需注意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我所在的办公桌在接待室,因此我能旁听各个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全部过程。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

  (三)通过写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掌握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干的最多的事便是写刑事、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意见等各种法律文书,还写过律师函。每次都是按照律师给卷宗——我写诉状或代理词或辩护意见——拿给律师看——我根据律师意见修改——交给律师的步骤,刚开始我几乎要修改一大块甚至于一大半,写多了之后,到后来只需要修改一些修饰语。这个过程我学到了写诉状要在讲清事实和诉求的基础上简洁明了,而代理词、辩护意见则要围绕事实、法律和证据较为详细的写,并且在整理自己的辩点时还要尽可能的想到对方能想出的辩点,只有这样才能可能保证案件的成功。

  四、心得体会

  (一)团队意识、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湖南XX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同时还要树立团队意识,注重团队合作。

  (二)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当时国家正好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律师一定要注重沟通

  在学校听过过很多场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啰啰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等等。

  五、学习所得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矗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制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

  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4.多种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我在实习过程中,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A与B是母女关系,A的房屋过户给B需要办理公证,而当地房管局(即办理公证处)每日都人满为患,且收费较贵。于是二人来到我们律所找到一位姓张的律师。张律师便带她们去法院,恰巧那天我没事,于是张律师叫我也跟去,到了法院后,张律师对法官说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要求出具判决书。事后,张律师对我说:“要尝试多方面解决问题,嫌弃公证太慢、太贵,可以换个角度嘛,这个判决书来的多快好省,效力还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在诉讼中,代理词与诉状之间起到的作用不同,适用的诉讼阶段不同,因此应该注意好二者的区别。起诉书的目的是提起诉讼程序,因此重点在于陈述案件涉及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而代理词是在法庭辩论中使用的,目的是让法庭接受自己的观点。其重点是表述清楚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以及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二者不可混淆。如果在起诉书中过多的涉及到了代理词中的内容,不但没有任何意义,反而泄漏了我方辩论观点,使对方可以提前准备,不利于我方诉讼理由的有效展开。同样,如果代理词与起诉书在内容上大同小异的话,等于放弃了法庭辩论的权利,失去了一次陈述我方诉讼主张的机会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

  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胜于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六、总结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律所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中,认真负责,能按时完成律师们交代的任务,在紧急时间能和律师们加班加点一起按时完成任务,得到了

  律师们的一致认可。通过这段实习期间,我更加了解自己,有进步,但也发现很多缺点,当然也学到很多东西。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最后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法学院的老师们,感谢湖南XX律师事务所的前辈们,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篇3】毕业实习总结

  凭借150万台拖拉机的生产经验以及由此奠定出独具特色的工艺水平和技术实力,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卓越的农业机械制造专家,在这一领域享有极高的声誉。

  一.安全教育

  XX年8月12日下午我们在一拖培训中心进行了安全教育。老师给我们看安全生产记录还有事故案例,一些注意事项加血淋淋的案例,尽管我很害怕,不敢听不敢看,但我不能,我必须听还要看,还要做笔记,这些血淋淋的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老师给我们提了好多要求,我们都必须做到,毕竟事故发生了谁也负担不起。

  不允许穿凉鞋进厂;

  进厂必须穿长裤;

  禁止在厂里吸烟,被发现者罚款;

  进厂后衣服不准敞开,外套不准乱挂在身上,不得背背包进厂;

  人在厂里不要成堆,不要站在主干道上;

  注重自身和学校形象;

  不准乱按按扭、开关;

  注意安全!!!

  后记

  为期两周多的实习结束了,在这期间我们总共在四个单位进行参观实习,在老师和工厂技术人员的带领下看到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让我对原先在课本上许多不很明白的东西在实践观察中有了新的领悟和认识。

  在这个科技时代中,高技术产品品种类繁多,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也各不相同,但不管何种产品,从原料加工到制成产品都是遵循一定的生产原理,通过一些主要设备及工艺流程来完成的。因此,在专业实习过程中,首先要了解其生产原理,弄清生产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的构造及操作。其次,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通过实习过程见习产品的设计、生产及开发等环节,初步培养我们得知识运用能力。

  实习感受

  没去之前我总以为根据自己从书上、从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应该对企业的生产情况有了比较深刻的了解,但去了之后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幼稚,才体会到书上所说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的真正含义,也明白了老师要我们一定要下工厂实习的良苦用心。真的,有许多东西看似已经懂了,但真正到了实际却又是另一种情况。有时自己认为自己已掌握的东西可能仅是一些肤浅的表面或总体的一个方面,甚至有时是错误的认识,而如果没有实地考察实践,你是无法发现这些问题的。这次实习给我们每个人一个很好的机会学习那些书本上不能学到的知识,增长了我们的见识,对生产操作有了一定的直观认识,对工人也有了一中全新的认识。感谢领导、老师给我们这次充实自己、增长见识的机会一章一拖概况总部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九朝古都x的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国内外许多地方设有工厂、子公司和代表处、以机械制造为主的综合性公司。其前身第一拖拉机制造厂,创建于1955年,是我国“一五”期间兴建的156个国家重点项目之一,是中国农机行业唯一的特大型企业,1990年被国务院企业管理委员会评为“国家一级企业”,1997年,中国一拖集团将与拖拉机相关的业务、资产、负债人员重组后进行股份制改造,依法设立了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之后,股份公司在境外发行h股股票,并于同年6月23日在x上市。

  一拖拥有各类现代化设备近千台,包括加工中心柔性加工线、气体保护焊、进口重型立式拉床、多轴自动立式车床、微机控制的多功能可控气氛多用炉、光亮淬火、数控感应加热处理及全套齿轮件、轴齿件等热处理设备,并有壳体类、拨叉类、轴类零件的专用生产线、静电涂装线。新建成的总装配线科技含量较高、功能齐全,采用了工业自动电脑监控、在线检测、计算机监测磨合试验台、大屏幕物流管理等多项新技术,可实现多品种混流装配及大马力拖拉机的装配。目前具有年产大马力轮式拖拉机5000-6000台,履带式拖拉机25000台,中小马力轮式拖拉机15-20万台,柴油发动机10万台,联合收割机4000台,压路机4000台,工业推土机XX台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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