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3-03-01 党委党支部工作总结 点击:
司法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总结(1)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今年3月正式启动以来,全局党员干部积极投入教育实践活动。3月25日,我局班子成员、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乡镇司法所所长、局机关部分退休党员干部共24人参加了在县公安局召开的政法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合动员大会;7月8日,组织召开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民主评议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反复修改并经县委第四督导组、县委群教办审核通过后,于8月20日召开了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3日,召开了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会;通过三次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后,于9月3日召开局领导班子整改方案通报会;9月28日,召开了司法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测评大会。每个环节的民主评议,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都得到了干部职工的高度肯定;每个环节都开展“回头看”,报县委第四督导组和县群教办评估通过。

(一)党组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县司法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方法,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教育实践活动行动快、措施硬、效果实。一是及时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效地开展工作。二是及时传达中央、省、州、县的指示精神,及时学习中央、省州及县委重要文件精神。三是及时召开了高质量的动员大会,对全局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发动、总体部署和详细安排。四是及时出台了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既明确了一批“规定动作”,又提出了一些“自选动作”。在活动进程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沿着正确轨道深入推进。

(二)学习教育扎实,思想同步跟进。局党组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及时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采用以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讨论交流为主,学习资料为辅,狠抓在职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党员参与率达到100。一是组织集中学习。针对群众路线学习教育必学篇目,采取局班子成员轮流上课辅导,既当教员又当学员,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州司法局、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文件精神、《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习总书记兰考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辅导资料;按照县委群教办的要求,组织观看了《焦裕禄》、《杨善洲》、《生死牛玉儒》和《四风之害》等电影;围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做群众贴心人”、“我为小康泸溪建设做贡献”、“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等主题,开展了专题大讨论4次。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习10次,写心得体会110篇,观后感44篇。通过大学习、大讨论,解决思想问题,补足精神之“钙”,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增强了全局党员干部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坚持开门活动,广泛征求意见。按照“顺民意、重民愿、汇民智”的工作方法,我局广泛征求意见,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一是设置征求意见箱。在办公楼一楼大厅醒目处分别设置县司法局和督导组意见箱各一个,专人定期开启,及时向党组反馈。二是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和“群众意见征集月”活动,由班子成员分组带队,在全县15个乡镇、建整扶贫联系村、“一包双联”门面户中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特别是注重听取基层群众和法律服务对象的的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建议表150份。三是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坚持做到“四必谈”,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督导组与各班子成员之间深入开展了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凝聚共识。共收集原汁原味意见建议389条,其中涉及“四风”的意见310条。经合并归类,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共16条,其中“四风”方面的问题9条,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2条,群众反映、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5条。

(四)对照检查深刻,谈心交心诚恳。局领导班子及成员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要求,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一是认真起草修改。局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主持起草了局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并召开了四次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审改。二是深刻查摆问题。局党组班子及成员认真查找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和道德品行等方面作了深入的分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三是坦诚谈心交心。党组书记、局长结合工作、结合实际逐一与每名党组成员谈心交心,党组成员相互之间也进行了诚挚的、深入的谈心交心,彼此征求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在深入交流和探讨中清除分歧,凝聚共识,每人对其他党组成员提出3条以上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拟提批评意见,形成多对一的批评意见清单。

(五)发扬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0日,我局召开了泸溪县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一天,由党组书记、局长符登松主持,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县委指导组杨树生、胡大刚,县委第四督导组杨斌、程邦杰,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唐政平到会指导并点评。会上,局党组成员凭着对党、对事业、对班子、对同志、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四风”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点准了“麻骨”,戳到了痛处,开出了气氛,开出了辣味,特别是针对局党组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四风”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县委督导组、指导组领导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详细点评,效果很好。9月3日,局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相互批评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达到了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效果。机关32名党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取得了交流思想、凝聚力量、增进团结的效果。

(六)抓紧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前期查摆出来的问题,在领导班子整改方面,及时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建立并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单位、责任人、时限和目标,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从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入手,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长期整改意见和有关规定办法;在专项整治方面,制定了《泸溪县司法局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安排动员部署,在全局大力开展“四风”问题大扫除。围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慵懒散”,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严格公务接待标准,违规设置“小金库”,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吃空饷”、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29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召开了五次专项治理推进会,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的良好氛围。

二、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经过全局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较大的思想认识成果、工作实践成果和制度创新成果,为在今后的司法行政工作中更好地践行群众路线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坚持教育先行、思想领先,形成丰富认识成果。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坚定了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进一步端正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群众路线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锤炼了自身的党性修养和责任意识。全局党员干部普遍反映,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是一次宗旨观念的升华,是一次思想作风的锤炼,通过持续深入的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补了“钙”、充了“电”、提了“神”,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筑牢了大局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树牢了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观。二是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实践活动,特别是通过深化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严格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广大党员深刻认识到,党的作风是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和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的作风,直接影响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影响着单位的改革与发展。我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通过整改,切实转变了作风,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落实到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在廉洁自律问题上,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既在“大节”上清清白白,也在“小处”干干净净,树立了党员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一致好评。三是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和整改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改善,与基层单位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的理解更深了,沟通更顺了,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走基层、摸实情,了解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实际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为民解忧,造福百姓,努力让广大职工群众看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领导带头,推出显著实践成果。

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落实“准”“狠”“韧”要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局党组班子召开了五次专项治理推进会,一件一件督查、一步一步跟进,敢于动真碰硬,教育实践活动做到了两促进、两不误,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群众办事难、机关干部“慵懒散”问题大幅度减少。通过设置楼层示意图、对各楼层办公室进行标注,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等机关工作制度,不定时段抽查上下班纪律等方式,机关干部职工都能做到来电必接、有问必答,热情接待、礼貌周到,基本杜绝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观看娱乐节目等现象。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吃、拿、卡、要”的情况。

2.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有效解决。局机关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泸溪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善局机关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对无公函的不予接待。建立公务活动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原始凭证归档备查,并实行按月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2014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52.1万元,1-9月实际支出总额为9.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开支为7.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0。班子成员带头节约、节省开支,没有发生节日期间滥发钱物和用公款送节礼的现象。

3.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到位。我局现有公务车辆5

辆,4辆为上级政法部门装备配置,统一采购,1辆为省司法厅奖励基层司法所(浦市司法所)办案专用车,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同时,严格按照《泸溪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两个文件要求,建立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台账,局内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每天如实填写公车使用日志,用车方面实行派车单制度,由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及用油。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公车一律封存在局院内停车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无公车私用现象。同时,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对局办公用房进行了专项清理,对超编办公用房按规定调整,共清退、合并办公室6间。调整后,6名领导班子成员平均每人使用办公面积为11.1㎡,其他干部职工平均每人使用面积为7.4㎡,符合政策要求。

4.“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逐步规范。认真落实《湖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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