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征文--守护稽查大门的一把利剑

时间:2022-10-20 廉政建设 点击:
廉政建设征文--守护稽查大门的一把利剑

王春象同志现任奉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副主任科员,1993年参加税务工作,十几年来,他没有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却在平凡的工作中孜孜追求,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没有慷慨激昂的豪言壮语,却毫无怨言地为税务稽查事业默默奉献,赢得了领导、同事甚至是广大纳税人的好评,多次被评为奉化市优秀公务员,2009年记嘉奖一次,2009年被评为局优秀共产党员。

善于学习是税务稽查人员办好案子的基础

今年49岁的王春象原在一家粮管所担任会计,1993年经过招干考试后进入到奉化的一家基层财税所工作。1997年9月6日,34岁的王春象调入刚成立的奉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工作,成为了奉化市国税稽查局的第一批税务稽查干部,从此与税务稽查事业结下了不解之缘。

税务稽查工作专业性很强,来到新的工作岗位后,王春象很快意识到自己在业务知识上还有很大的不足,因为要胜任稽查工作,不但要掌握税收政策、财务会计、稽查技巧等全面的知识,还要做到对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有比较详细的了解,这样工作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如何尽快使自己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一名行家里手,王春象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学习。他的学习途径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向书本学习,为此,查阅大量的有关税务法律、法规和经济工作方面的书刊,把大部分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钻研业务上。其次,他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由于他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各级业务培训只要有奉化稽查局的名额,领导肯定派他参加。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为拓宽知识面,他还经常以企业会计的名义参加各种财务培训,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提高自己的财务知识,并随时了解企业在税收问题中的心理,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三是在稽查工作的实际中学习。他认为,要胜任税务稽查工作,既需要掌握大量的理论知识,更离不开丰富的实战经验。因此,他不但经常跟同事交流办案经验,而且在每次检查结束后,他总是能静下心来分析稽查方法、总结经验与不足,并对案件违法事实的类型及政策依据进行归纳整理,为以后案件的查处积累丰富的稽查经验。

由于善于学习,王春象很快就成了奉化稽查局的业务尖子,一般税务稽查干部每六年就要轮岗,但王春象由于业务能力突出,至今已连续在奉化稽查局工作了整整十四个年头。

案子不办便罢,办就要办成铁案!

“案子不办便罢,办就要办成铁案!”自从王春象调入稽查局工作后,他就把这句话当成自己办案工作的座右铭。确实,稽查工作对检查人员的综合问题处理能力、洞察分析能力以及与被查企业的心理较量能力都是严格的考验。而飞速发展的社会,尤其是信息时代的来临,也使得一些企业偷逃税款的手段越来越隐蔽,这就要求税务稽查干部提高稽查技巧,注重每一个细节,因为“细节决定成败”。有一次,王春象在检查一家化工企业时,发现该企业连续二年增值税税负在8以上,且存货变化不大,加上该企业账目中费用列支、成本分摊、销售确认等做得可以说是无懈可击,按一般思维很可能会得出该企业增值税纳税比较正常的结论。但王春象根据自己10年企业会计工作及多年税务稽查经验,通过对该企业最近二年会计帐目认真、仔细的稽查,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就是该企业资金来源异常,账目中每年“其它应收款——个人借款”只有借方发生额,而没有贷方发生额,而且每年余额增加,企业也没有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几年来也没分红,这与常理不符。王春象立即对每一笔个人借款进行核实,最终确定“其它应收款——个人借款”有一部份为无主借款。在事实面前该厂法定代表人不得不承认因无票销售收入不申报入帐偷税,由于资金无法回流企业,只能虚构无主借入的违法事实,并补缴税款27万多元。

王春象认为,办案光有高超的稽查技巧还不够,还必须要具备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每参加一个案件的稽查工作,他都会认真翻阅每一张原始凭证,收集第一手的证据、资料,严格按稽查程序依法办案,针对不同的被查对象,采取不同的稽查方法,力争将每个案子查深查透。一次,在检查奉化市佐餐王食品有限公司时,王春象发现该企业有一部份产品销售按17税率征税,另一部份按13税率征税,而且一直如此。王春象认为企业有将应按17征税产品归属13税率征税的嫌疑,与税管员联系后,税管员也没有明确答复,只说他以前也是这样征税的。但他并没有就此止步,通过对企业出售产品一一查对,确认了该企业将17税率产品销售,按13税率申报纳税的事实,并在请示上级后,将流失税款90多万元解缴入库。由于该案件时间跨度长达五年,帐目多,工作量很大,单单证据复印件就有1000多份,清单也有十几份,当时在证据上签字就签了一天多。

由于对自己严格要求,王春象办案的效率和质量不断提高,他几乎参与了奉化稽查局历年来所有的大案要案,并多次参加宁波市国税局组织的对口检查。王春象多次在奉化、宁波两级国税局案评会中获奖,十几年来经他办理的案件从未发生一起税务行政复议案和诉讼案。

税务稽查干部要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稽查工作,在一些人眼中是个“肥差”。可王春象却认为,稽查工作是税收征管的最后一道防线,稽查人员担子重、责任大,如果不坚持原则,抵御不住诱惑,不仅给国家带来损失,而且也会毁了自己。因此他在查处案件中,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坚持依法办事,不徇私情。

有一次,王春象在一家铸件企业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此期间,先后有20多个人来为该企业说情,其中有朋友、熟人,还有领导和同事,但王春象他们还是顶住了压力,一查到底。最终,查出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的事实,并据根此线索拓展查出另外3起案件,共查补税款和罚款100多万元。

做为一名长期从事稽查工作的同志,王春象对自己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十分自律,他觉得稽查人员和税管员不一样,没必要在工作之余跟企业主走得太近。十多年来,他从来没有在稽查期间到被检查的企业吃过一顿饭。

既要依法办案,又要做到在稽查中为纳税人服务

王春象认为税务稽查的中心工作固然是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检查和处理,所谓“以查促管”,但在稽查的同时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同样重要。王春象十分重视做好对企业的纳税辅导工作,把它作为向企业进行税法宣传的一条有效途径;对被检查企业自查阶段的咨询性辅导,王春象总是耐心全面地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问题;对那些对稽查有抵触情绪的纳税人,王春象做到既坚持原则,又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问题。一次,他在润盾公司检查时,由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第一次查询的税管员有看法,开始时对稽查有抵触情绪。王春象通过稽查,将该企业存在的管理问题反馈给他,结果该企业主十分感激,不但对查补的10多万元税款没有异议,还对王春象表示感谢,并表示愿意交他这个朋友。

随着2002年新税法的实行,依法纳税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征纳双方的关系也越来越和谐,不少企业对税务稽查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近几年来,每年都有企业主动邀请王春象他们前去进行辅导性税务稽查,这是对王春象等税务稽查干部坚持在稽查中为纳税人服务做法的最好肯定。

十多年来,王春象身边的稽查干部调了一拨又一拨,当初,和他一起调入奉化稽查局的12名稽查干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有多少人劝过他,说税务稽查是“黑脸”,而税务管理是“白脸”,叫他向领导要求一下,换一下岗位,对此,他总是淡然一笑。正因为对税务稽查事业的这份热爱,使他一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地默默奉献,他无愧于头顶上闪光的国徽,无愧于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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